記者近日走訪多個共享單車集中停放點,發(fā)現(xiàn)不少共享單車幾乎淪為“共享廣告牌”。從房屋出租、建檔掛號,到代開發(fā)票、代取公積金……盡管車身上已經用醒目文字告知“嚴禁廣告”,然而還是有很多小廣告照貼不誤。其中,尤以“收駕照分”居多。(7月2日《北京晚報》)
共享單車淪為“共享廣告牌”,甚至成為非法小廣告的天堂,實在說不過去,須好好管一管。很顯然,這些廣告不僅臟了共享單車的身,更給消費者帶來誤導,更有甚者,廣告居然把開鎖的二維碼都給蓋住了,讓想要騎車者左右為難。
這些“牛皮癬”之所以會盯上共享單車,一則在于共享單車運營方缺乏有力有效的管理,為小廣告提供了孔子可鉆;二則一些不法“勾當”有著生存土壤,比如,收駕照分,顯然是被禁止的,居然也敢明目張膽貼出來;三則從城市管理來看,對小廣告缺乏更加智慧的管理懲治辦法;四則在于亂貼小廣告違法成本低。
讓這些黏在共享單車上的“牛皮癬”無立足之地,須多方給力。首先,共享單車運營企業(yè)當負起責任。一方面,通過技術改進避免被貼小廣告,比如,美團單車相關負責人表示,嘗試對車筐進行改造,采用鏤空設計等做法加以防范;另一方面也須加強日常維護,定期對車輛進行檢查并做好清潔。同時,也應善于拿起法律武器對亂貼小廣告給予有力回擊。
其次,應在源頭治理上下功夫。應該認識到,小廣告是社會頑疾,只有將源頭搞定才能杜絕。而在治理手段上也需要相關部門合力。針對小廣告,公安局、城管、稅務、工商等相關部門,唯有共同籌謀劃策、統(tǒng)籌聯(lián)動,才能使小廣告“既治標又治本”。否則,清理了小廣告而背后的生意鏈未斬斷,小廣告也就難免會死灰復燃。
再者,須強化依法打擊力度!稄V告法》明確規(guī)定,“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當事人同意或者請求,不得向其住宅、交通工具等發(fā)送廣告!狈駝t,將“由有關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,對廣告主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”。于此,對這些亂填小廣告的單位和個人,就須依法從嚴懲治,構成犯罪的,更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另外,我們每個人面對這些小廣告,一方面,要增強防范,比如,對于共享單車上的違章刷分、代取公積金以及同城交友等廣告,謹慎盲信,以防上當受騙;另一方面,也不妨能清理就清理,或者向有關部門反映,以使其得到有效處置?梢哉f,唯有人人對這些小廣告堅決抵制,這些牛皮癬才不會污染城市環(huán)境,共享單車才不會淪為“共享廣告牌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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