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時候問題來了:應(yīng)該扣耐克多少錢?按照VCG競價法則:
先算出沒有耐克參與競價時候阿迪和銳步的收益,即阿迪贏得第一個廣告位,銳步贏得第二個廣告位,收益為4*20+10*2=100
然后算出有耐克參與競價阿迪和銳步的收益,即阿迪贏得第二個廣告位,銳步出局,收益為4*10+2*0=40。
二者福利之差為100-40=60
那么耐克應(yīng)該為每個點擊付的錢為60/20=3塊。
Facebook廣告系統(tǒng)采取的就是這種競價方式,這種競價方式最大化了競價參與者的福利。但我們可以看到,拍賣方的利益并非是最大化的,上面的案例中耐克扣費3塊比GSP競價規(guī)則下按第二位收取的4塊要少?梢哉f,F(xiàn)acebook是犧牲了短期利益,但從更長遠的角度考慮,因為競價廣告不是一個短期的行為,F(xiàn)acebook保證廣告主的總體利益,等于是符合自己的長期利益。
那么谷歌為什么不也采取同樣的VCG競價方式呢?一方面是盡管VCG可以最大化競價者福利,但它非常難向廣告主解釋,會面臨極大的教育成本;谷歌首席經(jīng)濟學家Hal Varian曾經(jīng)就明確表示谷歌在2002年不愿意從GSP轉(zhuǎn)到VCG,用戶教育成本太高。
另一方面也因為從GSP直接轉(zhuǎn)向VCG會面臨收入下滑的風險,經(jīng)濟學家們已經(jīng)證明VCG的收入不會比GSP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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